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已签订合同和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约及变更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对2024年12月发现的67起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规范行为予以公示,其中涉及招标人、采购人或出让人(含未按期签订合同)3起;投标人、电子卖场供应商或竞买人(含上架商品价格未调整)48起;中介服务机构(含未及时在中心平台上传交易双方已签订合同)10家(次);评标评审专家6人。电子卖场某一型号商品连续12个月销售为0,对未及时下架该商品的713个供应商责令纠正。
请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特别是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当事人要引起重视,认真对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切实纠正和坚决防范各类不规范行为,共同维护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助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