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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招标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273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见证管理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见证管理操作指引(试行)》以及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一张网”交易系统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作为标后信息录入第一责任主体,依法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区工程建设项目“一张网”系统及时完成合同信息备案录入、标后履约信息持续填报工作,实现项目交易全流程闭环监管。近期排查发现,部分已进场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合同信息逾期未录入、标后履约信息长期空缺、未按照时序更新履约进度等问题,造成项目交易链条数据断裂,不符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行业监管工作要求。为切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信息录入工作要求
1.请各招标人立即梳理本单位所有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一张网”系统,逐项核查合同备案、标后履约模块信息填报情况,务必于8月14日前完成所有存量项目补录整改。
2.新增项目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填报,杜绝再次出现逾期漏报。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开展资料整理、系统录入工作,招标人对录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最终责任。
二、相关政策惩戒告知
1.对本次排查整改期结束后,仍未完成信息补录的招标人,首次予以书面预警警告,相关情况记入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台账。
2.逾期拒不整改、多次提醒仍不落实信息录入要求的,交易中心将按照制度规定,把项目异常预警信息推送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招标人相关不规范行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主体库管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常态化重点核查,相关记录作为后续项目监管、审计核查重要依据。
三、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1.系统操作问题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0478-8786710。
2.政策业务咨询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0478-85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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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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