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盟本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市监信字〔2025〕88号)要求,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盟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等部门于2025年6月4日至6月6日组织开展了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组织联合检查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
本次共随机抽查5家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点检查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经营合法性情况和代理行为的合法性检查,并在现场与检查对象当面进行了反馈、交流和指导。
从检查情况看,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管理制度齐全、代理行为基本规范、资料归档及时,抽查到的项目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招标(采购)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基本采用标准文本,大多数招标文件和公告编制规范。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抽查工作,也发现一些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人员未缴纳社保。
(二)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
1.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缺少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或缺少人员分工和签字。
2.招标代理合同缺少签订时间。
(三)部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部分项目评委专业选取不够合理。
(五)招投标归档留存的资料内容不规范,个别标段确定中标人后,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超过15天。
三、整改情况及工作建议
(一)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被抽查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合法合规地做好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招标(采购)代理日常管理。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要求,对照规范自身行为,加强代理机构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招标代理日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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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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