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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实提升服务质效 落实集采改革政策
发布时间:2025-12-15

《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 年版)》明确采购人可跨行政区域、跨预算级次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开展采购。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扩大集中采购覆盖范围,通过竞争机制激活市场活力,为集采机构承接跨区域采购项目提供了政策依据,也对采购工作的合规性、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严格遵照新版集中采购目录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各项采购工作规范落地。

项目受理环节,通过主动向采购人发送标前提示函,详细列明采购流程、注意事项及政策依据,提前梳理潜在风险点,引导采购人规范提交需求、高效配合采购工作,从源头减少沟通成本与流程延误,实现合规性与服务效能的双重提升。交易实施环节,依托数字化交易平台,实行“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模式,提升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大大降低了各方交易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同时,积极协调技术人员,针对不同层级采购人做好系统调试工作。

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3项自治区级政府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总计1055.26万元,节约资金259.78万元,节支率24.61%。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政策引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优化内部工作机制,发挥我盟集采机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