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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未按要求整改供应商违规处理的通知

【阅读次数: 2556 】 发布时间:Apr 18, 2023

 

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于2023年3月2日发布了《关于下架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存在问题商品的通知》,仍有部分供应商未按照要求积极整改,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等要求对违规供应商扣分并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执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并附相关材料说明。

联系人:刘悦               联系电话:0471-5332680

附件:《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失信行为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 4  18  



附件: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失信行为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