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征集符合全国互认标准的数字证书应用程序(APP)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自治区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CA)互认,降低交易主体交易成本,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征集符合全国互认标准的数字证书应用程序(APP),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字证书应用程序(APP)厂商基本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数字证书APP基本条件
数字证书APP应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互认目录中。
三、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
3. 符合标准的移动数字证书和相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印章清单。
4. 服务承诺(应当包含产品简介、服务承诺、线上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联系方式、电子签章产品组合价格[含首次申请费用及次年延续费用])等,服务承诺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公开公示。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CA厂商应严格遵循《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技术标准》要求开展专业化服务,面向使用单位及终端用户提供免费质保、免费客服、7*24小时应急响应及相关培训等配套服务。
四、材料递交地点、方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11月29日至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将报名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816房间;电子资料(盖章文件扫描)发送至nmgggzyxxc@163.com电子邮箱。
联系人:贺海兵 联系电话:0471-5332633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