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农牧领域评标专家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优势,进一步扩充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农牧类专家资源,提升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高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牧领域评标专家,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自治区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机关厅局、企事业单位等征集在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农业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行业知识的专家。
二、征集时间
专家征集工作实行常态化线上办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可受理申报。
三、专业分类
申请人需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所列出的评标专业进行申报。在本次征集工作前,已入库专家无需重新申报。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活动,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二)熟悉申报专业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发展现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国家相关不分级别或者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三)熟悉招标投标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以及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判断能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电子评标工作;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入库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结合个人的专业教育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在三级类别中选择相关评标专业,最多可填报3个三级专业类别。
申请人应当对所填报信息、所提供证件(含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不得以虚假材料骗取专家资格。
(二)入库审查。申请人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推送至对应的农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农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入库专家进行初审、复审。
申请人所报评标专业经审核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取得新的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确需调整评标专业的,应当在修改后提交审核。
(三)岗前培训。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以短信方式告知其登录系统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评标方法及职业道德等专家入库培训及考试。
(四)确认入库。申请人培训考试通过,经自治区农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入选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五)结果查询。短信自动通知申报人入库进度及结果。申报人也可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查看。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吕明举 0471-6652153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鸿翔 0471-5617263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工作日)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