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范围 |
具体项目 |
招标形式 |
招标限额 |
1 |
使用国家投资或自治区政府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 |
001工业建筑工程002民用建筑工程003公共建筑工程 004城市道路工程005城市桥梁工程006城市隧道工程 007城市公共交通工程008公共广场工程00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010城市热力工程011城市燃气工程012城市排水工程 013城市供水工程014市园林绿化工程015城市环卫工程 016城市污水处理工程017城市照明工程018城市垃圾处理工程 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20城市及道路智能化工程021城市地下公共设施工程022住宅小区场外工程023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养护024湿地保护工程025森林防火工程026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工程02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028天然林保护工程029防沙治沙工程030荒山绿化工程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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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项合同或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或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或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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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中央企业资金、国家有关部委或自治区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资金、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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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 | |||
4 |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 | |||
5 |
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求进入自治区平台交易的交通运输设施项目 |
031公路工程032水运工程033铁路工程034民用机场工程 035长输管道工程036索道工程037交通配建工程 | ||
6 |
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求进入自治区平台交易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
038水利枢纽工程039水力电站工程040引(供)水工程 041防洪(排水)工程042灌溉工程节水工程043水文工程 044河道疏浚工程045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治理)工程 046人畜饮水工程 | ||
7 |
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求进入自治区平台交易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
047煤炭048石油049天然气050电力051新能源 | ||
8 |
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求进入自治区平台交易的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
052电信枢纽053通信信息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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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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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求进入自治区平台交易的其他工程项目 |
054依法必须招标的其他工程项目 | ||
10 |
05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入自治区平台交易的工程项目 | |||
邀请招标适用情形: 1、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时,可进行邀请招标;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