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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测评中招标投标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6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测评中招标投标反馈结果,进一步优化我盟营商环境2022年第1次全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目的

根据盟委行署对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具体要求,针对招标投标反馈问题,全面梳理招标投标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全面、彻底、迅速开展整改,持续推动全盟招标投标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情况

阿拉善盟招标投标指标评估结果(2021

指标名称

阿拉善盟  表现

自治区最佳表现

自治区最佳表现盟市

自治区平均表现

互联网招标指标

0-100

0

100

鄂尔多斯市

59.08

互联网招标指标

0-100

18.4

100

鄂尔多斯市

52.17

互联网招标指标

0-100

100

100

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 乌海市等

76.14

互联网招标指标

0-100

4

6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

5.33

、整改措施

反馈问题一: CA办理、维护费用相对较高,兼容性不足。评估期内,阿拉善盟招投标CA初次办理费用几家CA公司平均380元,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295元),比呼和浩特市的CA初次申请费高180元;CA每年维护费用为300元,高于自治区的平均水平(244.06元),比锡林郭勒盟的CA每年维护费用高100元。截至评估期末,本地还未实现CA数字证书跨省互认,提高企业参与招投标的便利度,降低企业成本。

整改措施:一是由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与内蒙古CA公司协商,降低阿拉善盟CA初次申请费和年度维护费用。二是探索邀请区外CA公司进驻阿拉善盟市场。三是积极参与四省区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进一步推进跨区域CA互认。四是探索运用手机扫码等多种技术,逐步实现免插介质完成系统登陆、身份验证、签名盖章、加密解密等交易流程。

牵头单位: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2825

反馈问题二:招投标电子保函费率较高。评估期内,阿拉善盟招投标项目办理电子保函费率平均为10‰,比自治区的平均水平高出0.72个千分点,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例如河南省安阳市的电子保函费率已经降至4.8‰,江西省南昌市已降至2‰招投标电子保函使用率偏低。评估期内,阿拉善盟招投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占全部保证金的比重仅为12.88%,比自治区的平均水平(27.65%)低14.77%,且远低于包头市的51%,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更大,例如,山东省济宁市的电子保函使用率已经达到66.83%。

整改措施:一是各行政监管部门要出台保证金收取相关制度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保证、履约保证、质量保证可采用现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任一形式,并在招标文件范本中进一步细化明确。二是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区内电子保函承保机构和服务平台进驻阿拉善盟市场,提供多元化、7×24全天候、全程在线金融服务,降低保费费率,增加电子保函品类,以电子投标保函为基础,探索推行电子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保函等非融资性产品,最大限度为交易主体提供便利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水平。三是立足我盟招标项目个头小”“数量少,盟内金融机构开展电子保函业务积极性不高的实际,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在门户网站、“1+3系统和线下提示项目响应方可自主自愿选择国内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同时,银保监部门督促各金融机构制定并公布详细的保函操作指引和规程。通过网站、公众号、纸质宣传资料、展板等多渠道加强电子保函便捷性、安全性优势的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盟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2022825

反馈问题三: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还未有效构建。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诸多失信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阿拉善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诚信库。

整改措施:一是盟发改委牵头,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行政监管部门协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开发建设工程建设领域综合诚信数据库系统,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挂载运行。建立健全住建、交通、水利、市政养护等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评价和应用相关制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为主、行业协会辅助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将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信用管理,融入政府部门主导的信用评价体系,在减少主管部门的审核工作量同时,保证主管部门主导权,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和促进行业自律管理。二是由盟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局、水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采用信用日常实时评价和阶段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将现场企业的生产行为与招标投标等市场行为直接挂钩,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建筑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三是由行政监管部门合理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行业一并纳入,灵活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实现工程建设链条上的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全覆盖和系统化。

牵头单位:盟发改委

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825

反馈问题四: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阿拉善盟尚未建立完善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解决企业投诉案件经常出现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及时完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反馈的情况;此外,投诉处理结果公开透明度不足,对于投诉处理结果公开没有具体要求,本地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结果没有在网上公开。

整改措施:一是由盟发改委牵头,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配合建立完善我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控制,明确要求投诉受理、受理通知书发放、作出处理决定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定期通报正在处理的招标投标投诉(举报)事项及进展情况,对超期或即将超期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办理,在有效期内进行预警,确保依法行政。二是由行政监管部门,制定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统计模板,规范留存投诉处理的名称、类型、受理时间、法定截止日期等资料,提高投诉处理预警规范化,以便今年准确、完整填报。各行政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流程进行调查取证、回复,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三是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农牧、林草等行政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建立网上接受投诉(举报)渠道,实行工程招投标项目以线上投诉为原则、线下投诉为例外的投诉处理模式,各行政监管部门多渠道依法公布处理流程、投诉格式、受理部门(电话、地址)等信息。四是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对接行政监管部门,在投诉(举报)事项办结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在行政监管部门和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牵头单位:盟发改委

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825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测评的紧迫性和系统性,提高政治站位,着眼长远、立足全局、辨证施治、精准发力。扎扎实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促进招标投标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举一反三,见微知著,既抓好显性问题整改,又注重隐形问题矛盾梳理,优化流程,疏通堵点,从制度和规则入手,建立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从长远、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分析研判,研究具体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拿出管用有效的措施办法抓好问题整改。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把分管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三)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招标投标工作涉及部门多,不是一家能单独完成的,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出现问题,所以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要围绕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每项整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逐项推进落实

 

附件: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整改台账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