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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
发布时间:2018-08-15

一、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也就是第3名以后的):在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后3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系统自动推送提交退款)

二、其他中标候选人(也就说第23名):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3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系统自动推送提交退款)

三、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合同范本扫描件后,3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超出投标有效期,系统自动推送提交退款。载附件“关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按要求填写。(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办事指南)

第一步:由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及时进行以下系统登记(保证金退款-新增退款申请)选择项目后上传“关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书及备案合同主要页”的扫描件提交。


第二步:无需携带其上传的原件到现场复核,中心将及时给予确认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节假日顺延。

咨询电话:0472-686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