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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进场交易中介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公资管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代理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现对2023年7-10月份中介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场交易不规范行为予以公示。请各从业人员引以为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不规范行为,共同维护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