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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本级电子卖场供应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信用考评细则》要求,我中心对包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协议供应商开展了全面排查清理。
不再具备相应行业有效的生产服务资格条件或入驻协议有效期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的,我中心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终止包头市本级入驻协议。供应商被终止入驻协议的,待符合入驻条件后可再次入驻电子卖场。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包头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失信供应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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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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