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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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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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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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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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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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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审查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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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在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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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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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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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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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将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要求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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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定明显超出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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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定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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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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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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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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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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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 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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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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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审核环节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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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形式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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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限定投标人提交证明材料形式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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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限定投标人代表身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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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不按规定处理异议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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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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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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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未按规定执行交易时限要求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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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增设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保证金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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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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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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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审查意见: 我单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公平竞争条款,对本项目采购程序、采购文件及采购方案开展全面、逐项审查。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未设置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平竞争相关规定。 (单位法人签字和签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