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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12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时间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参会人员

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大会内容由支部委员会提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有选举任务的需由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三)会议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

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置;

6.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议事规则

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逐一表决。作出决议要认真贯彻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充分开展讨论,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可以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时间要求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到会委员须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参加。

(三)会议任务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

2.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

5.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6.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议事规则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可采用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

三、党小组会制度

(一)时间要求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二)参会人员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三)会议任务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3.组织党员开展业务学习;

4.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5.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研究发展党员教育培养工作。

(四)议事规则

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和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会后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

四、党课制度

(一)时间要求

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参会人员

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全体职工。

(三)具体内容

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四)授课要求

可由中心党组织负责人授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普通党员授课;授课前授课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一般情况下,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