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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12

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印发<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党宣发〔202221号)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共二十届一中全会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等资料,用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读本》和《辅导百问》等辅导资料为学习重点,党支部、青年理论小组、党小组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线上学习答题、参与宣讲团宣讲、自学、撰写读书笔记、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走深走实。

(一)开展集中学习。党小组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交流研讨1次,支部委员会开展1次集中学习,参加党的二十大专题辅导讲座,党员每人撰写3篇学习心得。

(二)参与线上学习答题。按时参与局机关党委每周组织的公众号专题学习与线上答题,做好学习笔记并保存答题截图,结合12次线上学习答题加深党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

(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重要会议和重大会议成果,创新活动形式,激励全体党员创新实干、拼搏奋斗、攻坚克难。

(四)组织宣传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展板、业务大厅LED显示屏、宣传条幅等载体,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务实担当的精神风貌展现出去。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委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点对象,要切实承担起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做到亲自抓、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

(二)丰富活动形式。结合机关党委制定的指导性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根据中心实际情况拓展、细化、丰富学习内容及形式。

(四)加强监督激励。党支部采取随机抽查学习笔记、按月统计学习强国、答题比赛等方式,督促指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深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