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新闻资讯 > 重要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以下事项进行明确,请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参照使用。
一、关于造价软件: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通知《关于建设工程类造价软件技术对接情况的公告》,项目公告应在其它事项中明确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清标,如采用,须写明:“本标段采用电子清标。招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zb”,投标人须保证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tb”,且二者制作生成的造价软件须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561495601;版本号:新点清单造价内蒙版10.X.V11及以上)或内蒙古广联达和利软件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8586189535;版本号:广联达云计价平台GCCP6.0
6.4100.18.124及以上)”。
二、关于主体信息库:根据自治区一张网交易流程,主体信息库可要求为“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操作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一网交易>交易流程>CA办理栏进行自主选择办理,主体信息库的登录和修改可通过“全区主体信息库”入口下载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
三、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应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进行明确,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四、关于投标保证金:根据自治区一张网系统《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保函的通知》和金融机构接入情况,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范例文本(见附件)。
附件: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范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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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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