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1月30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制度措施,提出相关建议;协调推动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措施,提出相关建议;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进入平台的各类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配合行业监督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为监督部门对交易项目的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和技术支持;协助相关部门推动交易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2)承担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承担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
(3)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额的复核、公示及通知付款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合规性的核对查验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其他地区委托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服务。
(4)承担为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咨询、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查询等公共服务工作。
(5)承担全市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指导工作;对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公共服务和业务培训。
(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局本级)共有参公事业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由事业机构变更为参公事业机构。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局本级)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编制数为7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6人,事业编制30人。2022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59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离休人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8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825.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1.03万元,增长19.00%,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专家专用通道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和市纪委重点监督要求,增设电梯一部,专门用于评审专家入场,有效实现监督与服务职能相互分离;对系统新建及场所改造后设施设备的全新更换和维护费,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设备多,设备使用率高,损耗较大,所以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大厦开评标场所及办公场所软硬件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新增费用;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流媒体服务及评审资料云储存费,用于实现电子化采购活动结束之后在交易系统下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全过程档案(文件、音视频资料等),并进行保存,确保能够正常调阅;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9]33号文件,在上年度工资的基础上增长12%。
支出预算2825.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1.03万元,增长19.00%,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专家专用通道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和市纪委重点监督要求,增设电梯一部,专门用于评审专家入场,有效实现监督与服务职能相互分离;对系统新建及场所改造后设施设备的全新更换和维护费,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设备多,设备使用率高,损耗较大,所以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大厦开评标场所及办公场所软硬件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新增费用;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流媒体服务及评审资料云储存费,用于实现电子化采购活动结束之后在交易系统下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全过程档案(文件、音视频资料等),并进行保存,确保能够正常调阅;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9]33号文件,在上年度工资的基础上增长12%。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82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5.77万元,占比97.5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69.86万元,占比2.47%,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00%。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82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77万元,占比56.9%;项目支出1217.86万元,占比43.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00%。
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招投标业务活动、平台运行维护、专家专用通道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全区“一张网”运营维护服务费、对系统新建及场所改造后设施设备的全新更换和维护费、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流媒体服务及评审资料云储存费、政府采购技术服务费、评标音视频监管和储存服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25.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5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69.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1.8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和专项事务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差旅费、办公费、福利费、人员工资,专项经费等较去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12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6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较去年增加。
3、卫生健康类4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基数较去年增加。
4、住房保障类9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较去年增加。
5、科学技术类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兴蒙”创新驱动协作单位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交易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
三、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2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80.0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万元,增长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万元,增长0.00%。增加主要是由于去年新增加车编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9.06万元,比上年增加41.88万元,增长0.10%。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室9.1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 2万元、取暖费44.66万元、物业管理费251.08万元、差旅费6.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你、工会经费7.37万元、福利费15.3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2万元、其他交通费77.2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办公费,机构改革由事业单位变更为参公事业单位,新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8.2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公开绩效目标1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4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辆0辆,公务用车车辆 1辆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嫣 联系电话:8398603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