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及各科室、中心和旗区分中心职能职责
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制度措施,提出相关建议;协调推动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进入交易平台的各类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为监督部门对交易项目的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和技术支持;协助相关部门推动交易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二)承担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承担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
(三)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易、产权交易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额的复核、公示及通知付款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合规性的核对查验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其他地区委托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服务。
(四)承担为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咨询、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查询等公共服务。
(五)承担全市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指导工作。对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公共服务和业务培训。
(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直各科室、中心和旗区分中心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职能职责:承担机关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集体重大活动;负责国家安全、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后勤事务、精准扶贫、物业监管、安全保障、信访接待、值班安排;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运转、宣传报道、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和办文办会;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发放及节约型机关建设;负责统筹各科室、中心做好“三务”公开;负责协调相关科室、中心做好巡视巡察及其他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负责中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组织、服务、协调、督办;负责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制定、自媒体管控工作;负责承接“五位一体”考核,统筹协调、细化分解目标体系,并组织内部科室、中心实绩考核和人员年度考核;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编撰年鉴、大事记、地方志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管理协调科
职能职责:承担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定配套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措施;承担深化改革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推动交易目录内“应进必进”项目进场交易;负责拟订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服务流程;负责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加强与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交易活动的监管;承担对各旗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业务指导和实绩考核,规范各旗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负责法治社会建设、普法宣传等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改、释”工作;承担与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和交流,协调行业协会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协调远程异地评标相关事宜;负责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信息目录,整合各级各类电子交易平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交易管理科
职能职责:承担中心内部各项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开评标区域统筹安排和市本级开标评标区人员、物品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开标评标区正常秩序;承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规范评标专家和中介代理机构现场行为;承担评标评审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专家抽取、专家评标服务工作,协助行业监管部门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承担对进场交易项目的基本信息、承诺信息、奖励信息和惩戒信息进行收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价、互评和招标代理机构入库、考核评价;承担交易项目业务档案归集、利用和移交工作;承担为全市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工作人员、评标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公共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管理运行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负责受理市长热线、领导信箱、来电来访等渠道对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按照权限做好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运行保障科
职能职责:负责研究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系统;负责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智慧交易一点通”建设、网络舆情监测、网站内容整改、错敏字排查,并督促各栏目责任科室、中心落实任务;负责为接入的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开放统一的数据接口和规范标准,推进各类型、多介质的数字证书兼容互认;负责信息系统、网络和电子化设备需求汇总、研究反馈、督办验收、系统权限分配;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各类数据汇集、统计分析、公开和报送工作;负责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单位政务云资源申请、使用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日常巡检、运维管理,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网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承担办公网络及各类电子设备的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有关软件开发公司、维保服务公司和安全检测公司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业务受理科
职能职责:承担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分办工作;承担为进场交易各方提供政策法规、交易规则、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承担业务受理工作方面质疑和投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资金结算审核科
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结算审核办法》;承担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电子台账工作;承担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额的复核、公示及通知付款等工作;审核应付各项目、各施工(服务)企业工程款额,配合、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根治欠薪相关工作;负责审价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核查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行为;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财务科
职能职责:负责部门预算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和汇总分支机构预决算相关工作;负责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调整及对社保、公积金等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经费的报销、项目款的支付、政府采购专家费的发放以及对账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市本级及汇总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月报、年报、一般性支出等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报告,督导、分析、汇总分支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报告,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负责单位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保证金的收取、退还、转出以及电子保函的应用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管、协调保证金托管银行、记账公司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和协调配合各类审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内控体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机关党委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并指导所属党支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负责群团、宗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中心党组的决议;负责全面做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组织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党员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党委和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机关纪委
职能职责:负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线索核查、处理和微腐败治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市配套细则落实情况;负责监督全体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等从事营利性行为;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干部会风、作风监督整顿、干部考勤及各种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完成上级党委和机关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负责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业务咨询服务;承担进入市本级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推送发布、开标评标时间和场地预约等工作;承担进场项目交易过程的保障工作;为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开标评标见证服务,记录开标评标和交易活动现场各环节的运行情况;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和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纳入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工作;承担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预约开标评标场地、组织开标评标、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工作;负责鄂尔多斯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日常运营和监督管理,包括对供应商的征集、清退、商品的上、下架审核等工作;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
职能职责:承担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出让、转让等相关交易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直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工作;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矿业权出让、转让和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矿业权出让、转让和国有产权交易信用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旗区分支机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8个分中心)
职能职责:承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位一体”考核相应工作;负责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配合,主动服务,争取支持;承担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配合做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加强交易平台建设,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及场内管理;为监督部门对交易项目的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和技术支持;对进场开展交易活动的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进行管理、评价;负责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推动交易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质疑和投诉。完成市交易中心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