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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标评审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5-09-30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评标评审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      

  日,作为                            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谨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部门的法律规章,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并自愿接受、协助和配合有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独立评标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三、恪守职业操守,遵守评标评审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应当回避的,主动提出回避,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与投标人有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或者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中标结果的确定涉及其利益的其他人员等利害关系人;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含招标人代表);

(三)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四)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以上条款等利害关系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不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对评标评审过程保密;

六、配合有关部门对评标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投诉、举报等进行复核、复审等事项的答复;

七、不收受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服务机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八、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次评标评审工作,严格遵守评标现场管理制度。

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并同意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诚信管理,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对外做出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