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监管信息 > 行政监督
一、基本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供应商在参与G单位采购货物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
二、调查情况
该供应商参加了G单位“某采购项目第一包”的投标,预算金额220万元。在核查中,发现该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
2023年4月13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该供应商取得该项目第一包的中标资格,中标金额215.305万元,其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19日。随后,市财政局向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核实该许可证内容是否真实。
2023年5月8日,发证机关向市财政局复函,认定该供应商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罚依据
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四、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对该供应商处以本项目第一包采购金额220万元的5%即1.1万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加政府采购活动;G单位“某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无效。
国家及各省交易中心
部门网站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82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访问量:22493640
微信公众号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42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电话:0471-5332686,0471-5332613,0471-533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