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信息 > 农村集体产权
新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申请条件
1、农村集体经营权资产交易申请书(出让方)
2、资产公告(需明确资产详细情况、交易方式、交易目的等)
3、资产竞价公示
4、正式合同样本
5、产权权属证明材料(证明产权为村集体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7、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8、资产评估报告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所需提供资料
(1)非法人经办,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述资料需全部加盖村委会公章;竞价保证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附件:农村集体经营权资产交易申请书(模板)
资产公告(模板)
资产竞价公示(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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