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操作指南》(内自然资字〔2023〕165号)等文件要求,6月6日,新城区保合少镇水泉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是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试点以来,首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该宗地位于新城区保合少镇水泉村南(原砖厂)110国道以北,地块面积24056.470(合3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起始价635.2351万元。
为确保该宗地顺利挂牌出让,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研讨破难题、通堵点,起草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流程,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挂牌出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为我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入市改革提供经验,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助推乡村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