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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5-08-28

经2025年7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确保法律法规在不同层级的协调一致,8月28日上午,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指导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投标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修订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每条条款背后的深层逻辑,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使《条例》贯彻落实更具指导性和实操性。来自本地区350余名招标人、投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议首先宣读了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号公告,对外官宣2025年9月1日《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市住建局的同志随后深入解读《条例》修订背景、意义与主要修订内容,分别对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和监督管理方面讲解贯彻《条例》的具体执行程序和操作流程,明确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注意事项。针对招标人从组建评委会、编制招标文件、开标异议答复、审查评标报告、合同签订与公开等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针对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活动、确定联合体投标、实施“暗标盲评”等环节做出工作提醒,针对评标专家利害回避、严守评标纪律、异常低价甄别、处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缺项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作为招投标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压实行政监督责任,对发现的各类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条例》执行不打折扣。会议设置问答环节,与会代表踊跃举手提问,部门负责同志耐心解答,宣贯会现场气氛热烈,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宣贯培训会的举办,为《条例》在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顺利落地筑牢基础,不仅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精准把握政策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更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迈上法治化、标准化轨道,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保障建设工程市场有序运行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