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隔夜评标区和开标区进行维修改造,现面向社会选取设计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现有办公楼共计7层,本次计划改造:3楼开标大厅和服务大厅、5楼隔夜评标区、7楼办公区。
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
3.服务费:8万元。
二、服务内容
入围的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现场配合义务、并提供相应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至少承揽过3项设计类业绩。
5.其他要求: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上午10:00。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呼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7楼二号开标室。
五、递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若不提供视为无效竞标)
1.承诺书(达到服务内容承诺);
2.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等;
6.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若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年提供);
7.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及单位缴纳税收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9.信用截图;
10.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11.有利于供应商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格式自拟,密封递交。
六、公告发布媒介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东、赵晓军
联系电话:0471-4663388
0471-5903563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