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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评标委员会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营造守信践诺、风清气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24〕2号)、《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评标专家动态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敖嫩等5名评标委员会成员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敖嫩,专家编号017500,身份证号码:1501******542,工作单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经行政监督部门对“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赛罕区段)桥梁动静载检测服务项目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办法评标引发争议”进行调查核实。现对敖嫩做出“取消评标专家库内资格”、取消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其他项目评审资格的处理。
2.王伟,专家编号044314,身份证号码:1504******113,入库时工作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督部门已对王伟做出一次记12分,注销评标专家资格并清退出专家库,不得再次申请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做出取消王伟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其他项目评审资格的处理。
3.王强,专家编号060645,身份证号码:1526******414,入库时工作单位为内蒙古青城投资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督部门已对王强做出一次记12分,注销评标专家资格并清退出专家库,不得再次申请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做出取消王强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其他项目评审资格的处理。
4.张小亭,专家编号017990,身份证号码:1102******321,入库时工作单位为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督部门已对张小亭做出一次记12分,注销评标专家资格并清退出专家库,不得再次申请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做出取消张小亭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其他项目评审资格的处理。
5.马春山,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赛罕区段)桥梁动静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代表。经行政监督部门对“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赛罕区段)桥梁动静载检测服务项目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办法评标引发争议”进行调查核实。现做出取消马春山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其他项目评审资格的处理。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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