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各入驻供应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和商品监督检查的通知》(内财购检[2024]29号)要求,请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各入驻供应商及上架的商品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截至到2024年9月1日,已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及其上架的所有商品,包括网上竞价供应商、各主题馆供应商、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及上架商品。
二、自查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信息
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自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入驻信息
供应商入驻信息填写是否正确。供应商公司名称与入驻的信息是否一致。
2.供应商资质信息
供应商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供应商入驻或入围的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3.信用记录查询
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4.交易资格查询
供应商交易情况。供应商是否连续两年销售业绩为零。
(二)电子卖场商品信息
供应商在电子卖场上架的商品信息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品品目的规范性
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品目是否符合电子卖场设置的商品品目分类。
2.商品品牌的规范性
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品牌是否和商品名称、参数、详情页中填写的品牌保持一致。
3.商品型号的规范性
(1)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型号是否和商品名称、参数、详情页中填写的型号保持一致;
(2)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商品型号是否与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型号一致。
4.商品名称的规范性
(1)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名称是否符合:中文品牌名/英文品牌名+型号+末级品目+规格+主要参数等关键信息(如技术参数、服务标准等要素);
(2)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名称中的品牌、型号、规格、品名等信息,是否与出厂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3)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名称中是否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词汇、堆砌关键词、夸大性修饰词、绝对化用语、无关文字、符号等,如最美、最便宜、折扣、包邮、政府专供、特供等。
5.商品参数的规范性
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参数是否和商品名称、详情页中填写的信息一致,是否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
6.商品图片的规范性
(1)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主图是否至少有1张主图(商品正面图片);
(2)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主图是否清晰明确地展示商品相关属性;
(3)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图片是否出现除品牌LOGO以外的水印,是否为拼接图片;
(4)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图片是否为盗用他人图片,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图片。
7.商品详情的规范性
(1)供应商上架的商品详情是否为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文字描述内容是否与主图、商品参数等信息保持一致;
(2)供应商上架的商品详情图片是否为清晰的真实实物图片,是否有大面积黑投影或大区域反射环境物(如摄影者形象/影像等),是否含有与电子卖场无关的水印;
(3)供应商上架的商品名称、图片、详情等是否带有联系方式及其他敏感信息;
(4)供应商上架的商品详情页面是否出现其他购物平台网址、外网链接或提示,是否出现供应商实体店等相关信息;
(5)供应商上架的商品详情描述中是否出现虚假、夸大和与商品不一致的表述;
(6)供应商上架的商品详情描述中的图片、LOGO或商标等信息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是否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是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
8.商品价格信息管理
(1)供应商上架的商品价格是否高于参考价;
(2)网上竞价商品是否高于其厂商官方网站公布的价格,是否高于国内主流、大型网购商城的含税平均价。
9.商品上架的规范性
(1)供应商上架的商品是否有重复上架的情形。如通过修改型号、价格、计量单位、图片等方式发布相同产品;
(2)供应商上架的某一型号商品连续12个月销售量为零,是否及时下架。
三、自查整改时间
呼伦贝尔市电子卖场供应商对照自查范围及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自查整改报告(模板见附件)请于2024年9月3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zfcg_sh@126.com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对未及时完成自查工作的供应商,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莉杰 杨洪 0470-8110388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