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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15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办法

网民留言是人民群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反映实际问题的一种政民互动方式。是及时了解社会动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和社会和谐稳定重要渠道。为确保网民留言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立与人民群众的长效沟通机制,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作目标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办理网民留言,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化解社会矛盾,为民排忧解难,集思广益,更好的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服务。

第二条受理范围: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留言。

第三条 工作流程

1、收集梳理。定期登录微信公众号查看留言,梳理筛选后,对拟办理的重要信息建册登记。

2、分类办理。对收集到的信息,根据内容、性质、急缓程度等分类办理。一般性或政策咨询方面的信息,经综合科科长阅批后,直接回复。重大工作、政策性的意见、建议和需有关领导或主要领导参考阅处的,经综合科科长阅批后,呈有关领导或主要领导参考阅处的阅批。经有关领导或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按有关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指示意见办理。

3、回复反馈。对拟办理的网民留言,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4、档案留存。对拟办信息、领导批示、转(督)办存根、办理结果等进行归档保存。

第四条 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的办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运转协调、及时高效。

(二)办理网民留言要注重实效,努力解决群众诉求。

(三)回复留言时应条理清晰,措施得当,同时注意语气措辞,避免上网回复后引发不良后果。

第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