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办事指南 > 交易流程
一、出让委托阶段
1.出让人(自然资源部)出具委托函,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土地矿产进行出让,同时提交出让文件(出让方案或出让申请批复文件、出让公告、挂牌需知、规划设计条件、平面图等)。
二、发布公告
1.出让人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进行发布。
2.交易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发布挂牌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三、竞买人网上申请竞买
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选择地块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系统上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等待挂牌开始。
四、挂牌
竞买人进行网上报价。
五、竞价阶段
在挂牌截止时,对同一宗土地(矿业权)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意继续加价的,转入网上竞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应是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预竞得人。
六、资格审核
1.预竞得人:挂牌结束后,在系统内提交相关资料。
2.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原路退回。
3.交易中心: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后审。
七、公示
交易中心发布结果公示后,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竞得人持成交通知书到项目所在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结束后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合同。
竞得人保证金按照出让人意见进行处置。
土地使用权及矿产权交易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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