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要求,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立足岗位职责,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四大板块业务的同时,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多举措持续推进“9类项目+1个板块+2类新增项目”纳入平台交易。
一是对照《目录》梳理项目清单,推动项目“应进必进”。
为加快推动“应进必进”工作,开鲁县分中心按照《目录》的项目类别和项目内容进行逐条梳理和分析,深挖潜力较大的项目资源并分类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推动项目“应进必进”。
开鲁县分中心通过向县直部门及各镇场转发上级部门关于“应进必进”的政策文件、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及开通服务热线等方式对“应进必进”工作进行宣传,增强项目主体的规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是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项目“应进必进”。
在实际工作中,开鲁县分中心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实现项目服务由“被动解答”转向“主动指导”,主动作为助力项目“应进必进”按下了“加速键”。根据梳理后的项目清单,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研走访,与林草、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对接,着力解决未纳入平台交易项目的难点、堵点问题,为不同类别项目进场交易夯实了基础,奠定了条件。
四是规范交易流程,保障交易质量,推动项目“应进必进”。
开鲁县分中心为确保每一个进场的交易项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流程的前提下实施,对进场交易的各类项目遵循依法受理、分类指导、参照管理、统一规范的规则,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做到了交易流程规范有序,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交易结果优质高效。
目前,该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项目类型已由2022年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三类增加到国有产权交易、无形资产交易、涉案资产处置六个类别,林权交易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也即将进场。
下一步,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将着力提升交易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平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优势,为交易主体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同时将继续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本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