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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和《乌海市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24〕1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内财购〔2024〕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现将《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和《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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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附件:1.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2.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建设工程
3.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政府采购
4.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土地
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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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
1 |
监管 |
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
市发改委 |
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
2 |
监管 |
依法对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标后活动实施监督 |
市住建局 |
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标后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3 |
监管 |
监督管理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
市住建局 |
依法调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4 |
备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备案 |
市住建局 |
招标投标事项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5 |
监管 |
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全市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市交通运输局 |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查处全市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6 |
监管 |
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全市水利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市水务局 |
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查处全市水利项目招标 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7 |
监管 |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工信局 |
监督招投标活动,查处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8 |
监管 |
对自然资源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自然资源局 |
监督招投标活动,查处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9 |
监管 |
对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农牧局 |
监督招投标活动,查处全市农牧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10 |
监管 |
对林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自然资源局 |
监督招投标活动,查处全市林业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11 |
监管 |
对文广新旅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
监督招投标活动,查处全市文旅广电领域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
12 |
监管 |
对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 |
市财政局 |
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条 |
|
13 |
审核 |
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进行审核 |
市财政局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 |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第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条 |
|
14 |
审批 |
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审批 |
市财政局 |
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八十条 |
|
15 |
裁决 |
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
市财政局 |
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三十八条 |
|
16 |
监管 |
对出资监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
市国资委 |
监督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活动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 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第五十九条 |
|
17 |
检查 |
对水权交易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
市水务局 |
跟踪检查水权交易实施情况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
|
18 |
监管 |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监督检查 |
市自然资源局 |
监督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六条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六条 |
|
19 |
监管 |
对矿业权出让进行监督 |
市自然资源局 |
监督矿业权出让行为 |
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1月3日发布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三条 |
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1月3日发布《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四条 |
|
20 |
监管 |
对国有、集体林权交易(流转)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自然资源局 |
监督检查国有、集体林权交易(流转)活动 |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
法定有关追责情形 |
|
21 |
监管 |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管 |
市农牧局 |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
法定有关追责情形 |
|
22 |
监管 |
按照排污许可证权限负责排污权交易的审核与监督、排污权的变更与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 |
监管排污权交易活动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 |
|
23 |
监管 |
负责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 |
监管碳排放权交易活动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
|
24 |
管理 |
实行保证金电子化管理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的代收代退、核对、保管和保密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
25 |
其他 |
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场地安排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内政发〔2017〕60号第二十四条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内政发 〔2017〕60号第二十四条 |
|
26 |
其他 |
履行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负责受理经市财政局备案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
|
27 |
其他 |
协助对项目实施主体专家现场行为评价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对专家现场行为评价 |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24〕2号第七条 |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24〕2号第七条 |
附件2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建设工程
|
序号 |
服务 类型 |
服务事项 |
服务时限 |
服务对象 |
责任部门 |
需提供要件 |
|
1 |
咨询服务 |
工程项目招投标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现场咨询) |
随接随办 |
招投标各方主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无 |
|
2 |
信息服务 |
查询交易全过程视频、音频录像资料 |
随接随办 |
行政监督部门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有关公函 |
|
3 |
项目档案查询、复印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有关公函 | |||
|
4 |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投诉、案件审查等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有关公函 | |||
|
5 |
场地服务 |
场所设施服务 |
按照约定时限 |
招投标各方主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无 |
|
6 |
维护场内交易秩序及交易主体的场内行为规范 | |||||
|
7 |
业务服务 |
受理进场招标项目 |
随接随办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复;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市(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制定的最高限价评审报告;3、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书;4、电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项目代理委托书(合同);6、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函/不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情况说明(如不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需招标单位和监督单位盖单位公章)。 | |
|
8 |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
9 |
安排交易日程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
10 |
开评标鉴证服务 |
招标文件规定日期 |
招投标各方主体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无 | |
|
11 |
专家抽取服务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
12 |
评标过程见证服务 |
评标委员会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无 | ||
|
13 |
发布资格预审结果或中标候选人公示 |
随接随办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
14 |
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
无 |
附件3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政府采购
|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事项 |
办结时限 |
服务对象 |
责任部门 |
|
1 |
咨询服务 |
采购业务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现场咨询) |
随接随办 |
采购人、供应商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 |
信息服务 |
网上公示公告(含采购项目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磋商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公告、变更及补充公告、中标及成交公告); |
采购文件约定时间 |
采购人、供应商 |
采购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开评标全过程音视频录像资料查询;2.项目档案查阅、复印;3.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项目投诉资料查阅; |
随接随办 |
采购人、供应商 |
行政监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3 |
服务流程
|
采购项目受理 |
随接随办 |
采购人 |
采购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 |
按照约定时间 |
采购人 |
采购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招标文件解释、答疑 |
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供应商 |
采购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标 |
招标文件排序时间 |
采购人、供应商 |
采购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评标 |
依据评审组评审时间 |
采购人 |
行政监督部门、采购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质疑处理 |
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 |
潜在的供应商 |
采购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4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事项清单——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
|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事项 |
服务时限 |
服务对象 |
责任部门 |
需提供要件 | |||||||||||||||||||||||||||||||||
|
1 |
咨询服务 |
探矿权、采矿权交易业务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 |
随接随办 |
出让人、竞买人 |
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无 | |||||||||||||||||||||||||||||||||
|
2 |
交易组织 |
网上公告(包括出让、变更、补充及中止公告) |
按规定时间 |
出让人、竞买人 |
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出让人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 | |||||||||||||||||||||||||||||||||
|
3 |
接受报名 |
按公告要求 |
竞买人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CA数字证书(网上交易系统); 4 挂牌报价,竞价 10个工作日 出让人、竞买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价申请单 5 发布《成交结果通知书》 随接随办 无 6 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随接随办 出让人、竞买人 自然资源局 1.资质证明材料(系统上传) 7 发布成交公示 10个工作日 出让人、竞买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局 无 8 公示期异议处理 按法定时限作出答复 提出异议相关人员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局 提出异议的相关资料 9 建立档案 随接随办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自然资源局 交易全过程产生的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