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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海市客运枢纽周边建设路、车站路、北经五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9

三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各评标专家:

2020年8月3日,张玉文、赵志荣、张爱文、颜秉禄、许明等五名评标专家在乌海市客运枢纽周边建设路、车站路、北经五路道路工程评标活动中违规,未尽职履责,未按照招标文件打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我局依照上述规定,对张玉文处以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处罚,对赵志荣、张爱文、颜秉禄、许明处以禁止在2年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的处罚。

招标代理单位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乌海市客运枢纽周边建设路、车站路、北经五路道路工程评标活动中,未经招标人及监督人同意向专家评委提供了打分表,误导专家评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打分排名,核查程序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给予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投标文件弄虚作假、 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严厉处罚。各企业、各位评标专家要引以为戒,依法依规从事建筑活动,积极维护我市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