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正处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办全盟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
3、承办政府批准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国有资源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发布进场交易活动信息;
4、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 1 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0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 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 1 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0 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情况。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3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下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信息科、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国土资源交易科。
(二)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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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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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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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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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297.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36.1万元,下降10.82%,减少原因为压缩业务费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297.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36.1万元,下降 10.82%,减少原因为压缩业务费支出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29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7.64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9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7.64万元,占比 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7.6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5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82 万元。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业务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5.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8万元。主要用于新增退休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 19.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5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工资改革后,计算基数增长。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07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 4.98 %,由于财政收回当年业务费指标导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58万元,下降 50.43%,由于财政收回当年业务费指标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9.65万元,比上年减少24.1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压缩业务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3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