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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创新“信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 助力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08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探索推进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推进建设“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助力锡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中心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主体行为,制定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明确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中介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投标企业等各方主体的信用责任,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落实落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中心探索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的作用。一是完善信用信息记录手段。依据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基础信息库,将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库,实现交易过程信用信息全面记录。二是拓展信用信息归集渠道。依托锡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诚信建设贯穿于交易活动全过程,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同时,借助中心数字见证系统全程记录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确保记录真实性。

三、更新信用档案

建立交易信用档案台账管理,对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专家评委分别设立信用档案,记录进场的不规范行为、交易履约评价,信用管理覆盖交易全过程。建立信用信息动态维护机制,通过锡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季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为社会各界公开提供公共信用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承诺保证其真实性基础上进行动态管护,实现一次录入、及时更新、重复使用提供支持,有力推动我盟阳光交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