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 号)、《锡盟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将招投标领域“六类”市场主体治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等要求,为切实强化对我盟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夯实招投标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各类交易主体的行为,2024年1月1 日至 10月 31日期间,盟住建局、盟水利局以及盟交通局组织开展了招标投标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截至目前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运用 “双随机、一公开” 的模式,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随机抽取招投标项目与执法人员,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开展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合规、是否收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招投标限制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以及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内容进行了细致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录入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应用平台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对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熟悉程度不足。
2、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部门设置、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存在不完善之处。
3、档案资料管理缺乏规范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未设立单独的档案室,采用开放式保存方式,无专人负责保管,档案使用过程无记录。
4、存在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上传甲乙双方合同订立信息的情况。
5、招标项目存档资料中存在书写不规范等情形。
6、有中标通知书盖章处未填写日期的情况。
7、招标代理合同中存在要求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情形。
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被检查对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进入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需认真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地进行整改。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履职能力,持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交易服务质量。
四、工作成效
通过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责任,为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我盟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规范执法,将六类市场主体整体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机融合,推动六类市场主体治理常态化,切实推动我盟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