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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行“信用+承诺”入驻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门槛,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于2022年6月全面实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入驻制。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系统中提供的格式提交《信用承诺书》即可,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及信用查询记录。

请各位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前认真研读电子卖场相关规则、制度及交易流程,确保所提交的承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在电子卖场交易活动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时履行合同、诚信经营,避免出现违约、欺诈等不良行为。一旦发现供应商在电子卖场中存在不诚信经营行为,我中心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对其进行信用考评,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提示。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