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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进位抓落实 求实创新提质效——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落实盟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3-07-05

 

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发展活力、吸引国内外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而招标采购工作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内容盟委、行署主要领导非常关心和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文件批示和多次会议上给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肯定,也提出了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提高防范围标串标风险能力的要求。2月15日,盟委书记么永波在中心报送的《关于对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分析的调研报告》上批示:请行署针对此报告认真研究,逐一解决,确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效。盟委副书记、行署盟长罗青批示:请张怡牵头,抓好研究落实么书记批示,进展专报我。同时,于2月2日、4月9日、6月6日召开的三次行署营商环境调度会上,专门听取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汇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如何助力落实两大工作专项重点任务发挥好公共资源交易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上台阶、在提升交易质效上上水平提出了更好的工作要求。在盟委、行署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干部深受鼓舞,形成了全员参与抓创优,重点突破搞创新,努力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推出新举措。

切实提升招标采购质效,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企业发展,交易中心聚焦营商环境问题不足,围绕年度评价重点工作,以成立营商环境专班为抓手,以协调推进部门合作为举措,以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为关键,不断在电子保函减费提质、CA证书线上办理、推广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见证上下功夫,最大程度提升市场主体交易便利度,最大限度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感和幸福感,力求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招标投标环境,切实提升我盟公共资源交易质效。同时,盟委、行署主要领导的关心关注,深深地感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在今后工作中要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扎实的工作态度来应对各种挑战的信念。在么书记和罗盟长的高度重视和指示下,全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开展,一系列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为中心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力量。

盟公共资源中心对于盟委、行署主要领导的指示高度重视,对于招标投标交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探寻问题根源,认真调研分析对策,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根据交易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认真梳理,从7个方面提出10项措施及24个具体举措。一是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协调行署督查部门针对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相关文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将盟直单位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纳入常规巡察内容,重点检查落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规范程序、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情况。并将招标采购政策法规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二是加强行政监管。协调各行政监管部门,将行政监管职能权限和责任清单在中心网站同步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平台“一标一监督”制度,要求行政监督人员执行一个项目监督随标形成一个监督报告;并应用自治区在线“监管平台”,实现招标采购项目全程在线监管。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专家通道和中心周边监控管理,评标全程语音视频无死角录制,防止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围猎评标专家;实施不见面电子见证,实现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五分离”。四是完善旗县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对旗县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操作等重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公共资源交易“五个统一”工作纳入重点任务,强化年度平台整合共享考核。五是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印发《实施招标采购项目提示》和告知函,明确要求实施项目必须充分做到“事前做好三项准备、事中严格六项流程、事后落实四项工作”,反馈效果良好。在中心网站开辟宣传窗口、开设微信公众号,同时在《锡林郭勒日报》电子版广泛开展招标采购知识宣传和政策解答。主动派出业务骨干深入盟直部门上门开展培训,力争起到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作用。六是规范交易主体方面。召开行政监管部门工作协调会议,协调加强对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充分利用开标前等待时间对评标专家进行标前培训和警示教育。七是项目后期管理方面。建立招标采购项目后期工作提示机制,及时向相关交易主体发函提示或电话提醒,督促交易主体按时限履行合同签订、清退保证金、履约验收、支付价款等。6月1日起正式推出新的“十八项创优营商环境措施”,目前已经在全盟实施。

下一步,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服务为先的理念,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打造安全透明、公正高效的信息化交易平台,为各方提供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让我们携手并进,凝聚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相信在共同引领下,锡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