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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6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的信息调研工作。具体职责是:搜集、分析、处理为上级领导部门和旗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的各类信息。编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领导了解掌握情况、进行科学决策搞好信息服务。

二、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及时。及时报送上级和盟委、行署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做好信息跟踪反馈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一些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确保随时发生随时报送。二是准确。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对各类信息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要认真进行分析、核实,努力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情况清楚、责任明确。三是全面。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特别是通过挖掘问题类信息,及时向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决策,使问题得到解决。

三、信息工作基本制度。一是向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报送信息。紧紧围绕全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积极反映我盟在各项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向盟委、行署报送信息。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全面反映我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反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总结出的新经验等。三是向盟纪委监委驻行署纪检组报送信息。四是通报信息制度。办公室定期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采编情况进行通报,以纸介或者网络形式发送至各旗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科室,达到互通情况、指导工作的目的。

四、重大紧急信息的处理程序。重大紧急信息要按要求随时收到随时办理,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报告,尽快向盟委、行署报送。坚持24小时值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并做好续报工作,做到准确、迅速。

五、办公室负责建立机关信息考核制度,月通报旗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和科室信息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