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心“13566”重点工作为引领,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和六类市场主体治理成果,切实提高场所管理和见证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内行为,努力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助力营造规范健康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优化交易见证服务。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加快推动见证工作模式由以人为主到人机协同转变、场内交易秩序管理由粗放式到精细化转变,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交易见证工作提升场所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以交易活动过程见证和交易行为见证为重点,聚焦开、评标环节场内行为,采用音视频系统采集场内人员信息和见证、巡检人员“2+2+2”(政府采购见证岗2人+工程建设见证岗2人+巡检岗2人)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交易现场管理,维护交易秩序,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疑似影响评标公正性的行为立即提醒、记录并转办至行业监管部门,确保评标区专家、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交易行为管得了、管得到和管得住。
强化交易协同监管。联合12个行业监管部门建立了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开评标全过程场内见证和行业监管的协同,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联动处置,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加快应用全区智慧监管一张网,为20个行业监管部门开通了51个平台账号,推动在线监管与现场监管有机融合。修订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月记录、通报、推送进场交易主体不规范行为累计162起(代理机构90起、评标专家72起)。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1次,发现并通报问题15个。对167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对8家基本合格、2家不合格的中介机构采取约谈、业务提升处理,促其进一步规范从业。建立信息推送长效机制,第一时间将全区异常数据预警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监测发现的异常数据推送至各旗县区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并抄报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机关,累计推送疑点数据6批次317条,形成了异常数据发现—推送—调查—处理—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提升交易主体履职能力。
深化信用“一诺畅行”。深化全流程事前承诺和事后结果应用,及时归集交易主体履约践诺情况,构建形成了“公用信用+交易信用+主体互评”的多维度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围绕交易场景全领域应用实现6类主体全方位覆盖,共开展16种信用承诺事项。率先在自治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人信用承诺制,促进政府带头守信践诺,累计作出391项承诺。加强交易主体信用评分和等级评价应用,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对评标评审专家共同开展培训和警示教育,对不规范行为及时记录、双向推送、联合惩戒。创新推出“信易+投标保证金”惠企利民举措,对守信主体给予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对失信主体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评价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促进被评价当事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提升。
细化内部风险防控。增设评标区人证智能核验系统,升级安防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管和安全保密。扎实推进内控管理标准化,规范业务受理再造20项交易流程,构建了统一受理组织、统一交易管理、统一运行保障的“三统一”流程新体系。防范廉政风险重构22项内控机制,全面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内部管控,形成交易服务人员、交易系统管理人员、中介代理机构人员、集采机构人员、驻场运维人员全覆盖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内部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建立日常抽查+联合筛查的交易业务内部监督机制,对制度、流程等工作执行情况开展集中抽查3次、日常检查13次,发现问题52个,完成整改46个,持续改进6个,堵塞风险漏洞,解决突出问题。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运维单位管理考核,落实数据审计、主机安全防护、访问控制等安全保护措施,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