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公管中心内部沟通交流、统筹调度和协调配合,推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特制定工作例会制度。
一、时间安排:每周一上午10:30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例会由公管中心主任主持(主任外出,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各处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主要内容:
1、研究讨论公管中心近期重点工作;
2、听取各处室、所属单位近期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3、通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重大事项等情况;
4、督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派副职参加。
2、各单位发言要围绕主题、简明扼要。
3、会议议定事项,要积极落实,在下次例会上汇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