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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中心公开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2

1.公开事项:

1)公开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2)公开工作流程、职责、责任人;

3)公开工程信息、工作时限、招标公告、中标结果;

4)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

5)公开对违法、违规的处理结果。

2.首问(首接)承诺:

1)第一位接待来电或来访者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对来电或来访者要认真负责;

2)对来电或来访者,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并详细做好来电来访记录;

3)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受理应由本科室办理的来电、来访;

转办应由其他科室办理的来电来访;

对符合政策、法规的来电、来访,明确答复来电、来访人办结时间,并确保兑现;

对不符合政策、法规来电、来访,耐心宣传解释;

对转办事项进行跟踪,直至答复来电、来访者;

将受理办结情况记录备案;

4)对重大疑难问题,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向分管主任或直接向主任汇报,经请示批复后转有关科室限期答复;

5)对受理的来电、来访,凡涉及两个以上承办科室的,有关科室都必须积极配合,必须时必须由分管主任组织协调。

3.限时办结承诺:

1)招标入场申请,随接随办,0.5个工作日完成;

2)招标人(代理)资格审查,随接随办,0.5个工作日完成;

3)招标公告审核发布,随接随办,5个工作日完成;

4)招投标项目从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一般在20天完成;

5)开标、评标,小型项目2天内完成,大中型项目3-5天完成;

6)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随接随办,3日内完成;

7)招投标备案文件起草及相关资料的整理、装订成册,定标后3个工作日完成。

4.服务接待承诺:

1)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2)符合规定要求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完成,急事急办、不拖拉、推诿,确保及时、高效、无差错。

3)廉洁自律,不谋私利,杜绝乱收费,自觉接受监督;

4)投诉渠道顺畅,并认真接待处理,口头投诉的口头答复,书面投诉的书面答复,对有效投诉做到件件落实。

5.承诺责任:

1)凡有违反承诺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应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群众投诉工作人员违反承诺,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责任人给予作出检查、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罚款、下岗等处罚,直至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