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推动专项整治全覆盖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兴安盟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部署,聚焦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问题,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扎实开展各领域项目自查抽查核查,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高位推动,统筹条块一体推进
自治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兴安盟迅速响应自治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事宜,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印发了《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作要求,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盟工作组于5月23日、6月14日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全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作出相应安排部署。综合推进组每半月开展一次工作调度,梳理汇总各地各部门自查抽查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11期工作简报。督导协调组印发《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导协调组工作方案》,抽调有关单位人员分五个小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开展“回头看”不留死角,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兴安盟各旗县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落实举措,扎实推进整治范围内全部项目的自查核查工作。盟直各行政监督部门对本领域开展纵向指导和项目抽查,准确掌握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项目公告信息1501条,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向监管部门提供IP地址一致等违法违规线索17条,供各旗县市和盟直部门核实。特别是按照7月3日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第一阶段任务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大项目自查抽查核查力度,截至目前,兴安盟自查抽查核查阶段工作已圆满完成,共自查项目1767项,抽查项目648项,抽查比例36.67%,发现问题177个,其中属于四类重点专项整治领域问题46个,通过深入自查核查,移交政府采购领域认定“不同供应商使用MAC地址一致,涉嫌供应商串标”问题线索3条,现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